《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集

征集时间:[ 2020-02-28 08:00 ] 至 [ 2020-03-09 23:59 ] 状态:已结束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0-03-19 15:15

为建立禽类交易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禽类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预防和控制禽类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11天。

截至3月9日23:59,未收到网上公众意见。

截至3月13日,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中征集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均予采纳。社会公众通过电话、现场等途径反馈意见3条,主要是建议结合市情适当推迟《办法》实施时间,经研究予以采纳,拟继续深入调研、评估,并延期召开听证会。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