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意见征集

征集时间:[ 2021-01-15 00:00 ] 至 [ 2021-02-15 23:59 ] 状态:已结束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了支持制造强市建设等政策修订工作,起草了《蚌埠市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115日至21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bb3115377@163.com

2.邮递信件: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综合楼5311

3.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和技术改造科张璟煜

电话:0552-21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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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做大做强

对企业实施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且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对于超过省政策支持上限(500万元)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对落户大发体育平台单个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入库统计工业项目,按期竣工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落户三县项目由市县分别补助5% )。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县区财政可在此基础上再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并通过厂房代建、房租减免等方式在标准化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已入库统计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三县项目由市县分别补助5% )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整条生产线、整个车间和整个工厂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入库技术改造项目,在入库技改项目设备补助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20%50%给予奖补。

对企业实施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项目,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其3年期(含)以上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省政策支持上限(500万元)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支持三县首位产业企业发展。对三县确定的首位产业企业年度贷款规模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期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市财政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

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大发体育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50万元、80万元、13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奖励,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每上一个十亿台阶增加10万元奖励,上不封顶。

对于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2万元补助,分别为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6万元。其中,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二、支持高端制造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单个产品市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在市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三首”政策支持。

对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推荐申报省“三首”政策支持,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对入选“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揭榜企业名单”的企业,推荐申报省政策支持,市按照省奖补资金予以1:1配套奖补。

三、支持智能制造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分别一次性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

对在大发体育平台建立机器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注册成立机器人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的,推荐申请省政策给予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奖补。对超过省政策补贴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对于购买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本市企业,推荐申请省政策分别对购置19台的给予购置金额15%奖补、对购置10台及以上的给予购置金额20%的奖补;对于超过省奖补上限(100万元)部分由市予以支持。对购买本市制造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市再给予购置金额15%的补助。

四、支持精品制造

对获得国家、省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企业(示范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与30万元奖补。

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对认定的省级以上新产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五、支持绿色制造

对项目、产品、装备、技术列入上一年度《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工业企业,单个项目和单款产品、装备、技术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最多3个。

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为优秀的企业,并获得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的企业,市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奖补。

经备案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对节能技改项目完成后,年节能量达到5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按每吨标煤2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对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动机及其零部件、机床产品及其零部件、发动机等产品列入工信部《再制造产品目录》的企业,每种产品(不区分型号)奖补2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60万元;对通过工信部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

六、支持服务型制造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奖补。

在蚌新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工业设计企业,因工业设计业务所需新采购设备、软件的,按采购价总额的15%予以补助。

对在国家、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按大赛奖励1:1比例给予奖励;获奖设计成果落地产业化,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独立举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设计公司、院校等,按赛事举办费用的7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对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形成实物新产品并在当年新增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业企业设计中心自主设计的新产品,当年新增销售收入超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鼓励企业提升能力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市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补。

对获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

对认定的省专精特新和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对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00万元。

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家素质提升“一体化”培训,推进大发体育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服务企业活动,编制工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行业调查研究、咨询服务等。

支持骨干工业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并开展合作交流,对联盟企业签约合作项目,最高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给予签约双方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支持电子信息和软件产业发展

对在大发体育平台新注册成立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按档次分别给与奖补,其中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亿元至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补。

对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奖补。

对“国家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原则上按国家确定比例配套。

支持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新落户大发体育平台的数据中心项目,参照工业投资补助条款(第2条)给予支持。

九、鼓励集聚发展

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市根据省级以上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情况,最高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园区内新建4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的,按照标准化厂房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三县推进园区公用固体废物处理、污水处理厂等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园区功能。对上述由政府直接投资或主导运营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给予园区10%补助支持。

对进入年度省政府“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行列的县,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用于支持县域工业发展。

十、附则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重大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可比照本政策采取借转补、股权投入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对获得市政府一事一议和专项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对投资类支持事项,不得重复申请支持。本规定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政策内容相同的,企业可同时享受省、市政策支持。

除政策明确规定外,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信息化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均可申请本政策支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驻蚌院所、高校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用途和绩效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监督。

本政策自202111日起施行,原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同时废止。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备注:原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军工四证、规上企业新增用电量补助3项政策因机构改革等原因不在本政策中体现。

 

 

小结分析
《蚌埠市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意见征集于1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2天。截至2月15日23:59,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因此无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 2021-02-20 16:00

《蚌埠市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意见征集于1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2天。截至2月15日23:59,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因此无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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