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的新农合目前在蚌埠的医院看病,是否要达到一定的门槛才能报销?

发布日期:2021-02-22 09:16来源:市医保中心浏览量: 【字体:  
内 容:

蚌埠的新农合目前在蚌埠的医院看病,是否要达到一定的门槛才能报销?

答 复:

根据蚌政办〔2020〕14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和县级医院、市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65%。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5%;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含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报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报销,单次分别最高报销15元、30元,每日限报一次,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额为15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补报销为100元。”

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可关注“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医保热线:0552-2059648、2075372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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