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强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高位统筹谋划。厅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其列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厅党组、农业农村发展、法治建设等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谋划安排,与农业农村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厅党组专题听取审议农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管理、执法制式服装配发等事项,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渔业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工作措施,解决困难问题。
(二)建立健全制度。组织修订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对59部涉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设定的304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细化完善,明确了处罚名称,梳理了处罚依据,细化了裁量标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现有效衔接。为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的制度保障,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工作程序,从执法办案指导小组职责、成员职责、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印发了《关于组建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的通知》,从16个州(市)择优83名执法骨干、行业专家组建全省执法办案指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办案、执法培训等工作。
(三)加强能力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执法队伍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促提升;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楚雄、大理、曲靖、昭通进行实地督察评估,督促各州(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编制总数3227人,在岗2366人;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持续推进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的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荐昭通市昭阳区农业农村局、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7个单位参加全国行政执法示范创建,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提升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大理、曲靖、红河、文山、普洱、楚雄等州(市)开展执法培训,培训人数1000余人,组织36名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参加涉农行政执法培训3778人次,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立体化执法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四)强化执法保障。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30个执法单位717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招标;完成了厅系统39名执法人员首次执法服装采购,全力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为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按照中央、省执法设备配备规定,安排3万元作为执法装备采购经费。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2356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发,配发比例达到67%。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渔业、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春季农业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6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0.97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91件,罚款1780.4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财物货值762.2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60.98万元,吊销许可证照2个,移送司法机关89件。从案件办理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农药、渔业、种子、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575件,办结529件,制证453个,向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信息3141条,实施双随机监管1280次,持续净化农业生产经营环境。
二、强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一)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制定了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换发工作。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信息上传,对230余人的执法信息进行了审核,组织76名同志参加了司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省级农业农村系统共取得执法资格的188人,已完成166人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同时,积极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力度,协调省司法厅加快执法证件办理进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截至目前,州、县农业农村部门完成2009人行政执法证换发,剩余254人已督促各地加快换发进度。
(二)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的通知》,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上年度已评查和未评查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复查。截至目前,评查复查行政处罚案卷1103件,行政许可案卷708件,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质量,实现了案卷评查工作全覆盖,推动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组织法律顾问、执法监管骨干、行业专家等对州(市)推荐上报的265件行政处罚案卷,42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向农业农村部报送了8个行政处罚案卷参评全国优秀案卷;充分发挥案卷评查结果的转化运用,提升典型性案例、指导性案例的指引规范作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存在的学习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引用不规范、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及时提炼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制作了4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提炼了32个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积极参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2022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完成了丽江市7件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上报了评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三)加强法制审核落实。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监督机构、法律顾问等作用,加大对种子、畜牧、渔业、转基因生物等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核把关。重点围绕行政许可申请主体、颁发主体、许可事实、许可程序、法律依据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农药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45个重大行政许可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有效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降低了法律风险。
(四)加强执法公示落实。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主动将行政执法作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覆盖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动态数据等。截至目前,公开政务服务事项123个,部门权责清单75项,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17次,执法监管动态50余次,安全监管、检查验收信息4次。
三、主要成效
(一)执法监管不断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重点围绕种业、农药、兽药、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农业营商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二)执法能力有效提升。紧紧抓住执法检查和交叉互评、执法大比武、行业检查、执法改革督察评估、执法调研等重点工作,倒逼各地多措并举推进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工作打算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抓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切实助推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联动配合取得新进展。加大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协调沟通力度,配合省委编办开展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统一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设置条件、规模,巩固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二)推动能力提升取得新突破。加快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评估办法、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项”清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执法大比武、案卷评查、包容审慎监管等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推动执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加强种业振兴、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查处涉农违法行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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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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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付立坤 审核人:陆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