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届省人民政府履职期间工作回顾
第十届省人民政府履职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攻坚克难、攻城拔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全省93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一是坚决扛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实行省、市、县、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293家省级和驻滇单位、1.5万个州(市)和县(市、区)单位挂包贫困县、贫困村,75万干部与贫困户结“穷亲”,累计选派21.61万名驻村工作队员,468名扶贫干部献出了宝贵生命。省级出台349个政策文件。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2657.6亿元,上海、广东和53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投入资金375.21亿元,驻滇部队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招商局集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云南烟草专卖局(公司)投入帮扶资金83亿元,5636家企业、商会投入66亿元。
二是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全省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从2017年的5136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21元。创新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实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16%。制定“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全面实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累计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87.6万户,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累计巩固提升280.5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完成饮水安全逐村达标评价。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6%,自来水普及率94%。建成集中安置区2832个,150万人(贫困人口99.6万人)迁入新家园。安置点建成幼儿园140个、学校134个、卫生室315个,有劳动力搬迁户户均就业2.33人,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
三是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改变。“十三五”以来,全省通车里程超过9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0万公里。8502个贫困村实现100%通硬化路、通动力电,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全面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电商网、物流网。贫困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条底线”全部达标,实现“一乡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37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308个。贫困人口的常见病、慢性病基本能就近获得诊治,36种大病患者救治率达99.50%。贫困人口低保对象有150.8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4500元。546.26万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1万残疾人纳入扶贫对象。扶贫产业覆盖贫困户168.53万户,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168.03万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新产业蓬勃兴起。
二、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位责任、第一位任务、第一位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全省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长15.9%,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乡村振兴由点到面全面展开。
(一)高位推动责任落实。省级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等50余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43名省级领导挂联57个重点帮扶县,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分别挂联任务最重的会泽县、镇雄县,省级领导160余次到一线调研督导,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近300件。组建驻村工作队8727支,选派工作队员28272名。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衔接资金250.64亿元。
(二)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省级合理确定2022年收入监测线7000元。持续完善农户线上自主申报和干部线下常态排查双向协同监测机制。“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访问量1049.9万次,日均1.95万次,收到群众申请43.13万件,办结42.21万件。对70万户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脱贫户实施“一对一”帮扶,累计消除风险16.3万户61.6万人。
(三)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省级出台政策文件220个。投入121.63亿元资助学生1012.74万人次,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9.69%,36种大病患者救治率99%。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0.57万户。改善6.08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7.68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四)强化联农带农促进增收。制定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健全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出台促增收9条措施和稳就业8条措施。88个脱贫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产业项目148.75亿元,新增发放小额信贷81.3亿元,“富民贷”发放8.04亿元。全省形成26个农业主导产业,每个脱贫县形成2—3个主导产业,2.87万个新型经营主体与163万户脱贫户建立稳定利益共同体。
(五)提升就业规模质量。全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344.58万人。剑川木雕工匠等115个“滇字号”劳务品牌打响乡村振兴“薪”前景,“镇雄五金工”带动6万余人在浙江就业。与比亚迪合作开展“雨露计划+”就业行动,畅通校门到厂门绿色通道,比亚迪新增聘用云南员工5175人,人均月工资5000元以上。
(六)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57个重点县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77.43亿元、县均3.11亿元,下达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5.69亿元、县均4.83亿元,分别高于31个脱贫县(非重点县)的县均0.96亿元、2.57亿元。
(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安排资金13.8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学校、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将易地搬迁群众充分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省易地搬迁群众实现转移就业达54.2万人、户均2人。
(八)凝聚帮扶合力。上海投入财政援助资金43.52亿元,携手共建产业园区80个,新引进帮扶企业205家、到位资金32.83亿元,选派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1059名。52家中央单位投入资金9亿多元,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4亿多元。291家省级单位到位资金4.8亿元,消费帮扶6226万元。2051家民营企业投入429亿元,帮扶2423个村。
(九)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制定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5万余名公职人员参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覆盖率85%。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7.29万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和九湖、赤水河流域卫生公厕3977座。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75%、5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51%,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8%。新建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省级绿美村庄。
(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行行政村党组织“大岗位制”。1.47万个村(社区)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全覆盖率77%。建设“清廉村(居)”,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规范行政村运行。继续开展安宁、西畴、沧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成覆盖州、县、乡、村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5923个,调解矛盾纠纷14.2万件、成功率97.8%。
三、未来5年工作打算
(一)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提升。
(二)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通过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劳动力技能提升转移就业、推动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盘活脱贫人口资产、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力争全省脱贫人口收入超过全国脱贫人口收入水平。
(三)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对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聚焦33个搬迁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配套设施。对25个边境县(市)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分类打造、形成示范。
(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优化,乡村产业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逐步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有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六)乡村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和殡葬习俗改革。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取得新进展,健全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逐字逐句分析研究,细化目标任务,深入践行“两场革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合理调整防止返贫收入监测线。全链条抓好精准监测、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各环节,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风险消除,做到帮扶一个、退出一个、稳定一个。
(三)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省级以上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达60%,培育一批销售收入百亿元、十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引导脱贫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采取有力举措,确保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320万人以上。
(四)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对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健全管护机制。对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运行机制。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清理行动,坚持实事求是,引导规范有效运行,带动就业。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完成1.4万个行政村、900万户信息采集工作。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点面结合、衔接有序、合力推进”的专项责任制,科学规划全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动态细化年度清单,有序推进工作。
(六)切实改进乡村治理。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综合整治农村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