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10-24 14:28:14 【字体:
【字体: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我省防止规模性返贫面 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第221号)交省乡村振兴局办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思泽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经会商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课题,细致分析、认真办理,形成如下答复意见。

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脱贫人口占全国的十分之一,重点帮扶县数量占全国的六分之一,“三类”监测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占全国七分之一,加之云南的返贫致贫类型多样复杂,与边境、民族等问题交织,地震、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突发因素返贫致贫风险较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十分艰巨,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位责任、第一位工作、第一位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加快脱贫县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强化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主要从健全机制、抓实监测、精准帮扶、促进增收、推动发展等几个方面持续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整村整乡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部署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对象、监测底线和监测范围,明确识别纳入和标注风险消除的程序和方法。

(一)建立监测线动态调整机制。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等因素,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等,每年确定全省防返贫监测线,2022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2023年为8050元,指导16个州(市)综合分析研判、合理确定当地监测范围,推动各地落实常态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

(二)建立监测对象识别机制。通过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程序,及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在监测对象规模上不作比例限制,坚持“应纳尽纳”。

(三)建立精准帮扶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以行政村为单元,定期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成效评议工作。

(四)建立风险消除机制。对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对各地风险消除不设置比例要求,只强调要实事求是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二、抓实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

省乡村振兴局着力构建“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发力,常态化网格排查和集中大排查有机协同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格局,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和隐患。

(一)常态化监测+集中大排查,“政府找”无死角。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信息员和网格员常态化开展排查,县级行业部门每月进行数据分析比对,做到县级每月分析、乡镇半月研判、村级每周排查、网格动态监测。在此基础上,省乡村振兴局每年组织两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已消除风险对象进行“回头看”,实现“政府找”无死角。5月5日启动了全省2023年第一轮集中排查,预计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全面排查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风险消除情况、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农户自主申报,“找政府”无障碍。建立统一的“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整合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等7个部门15个惠民事项,让困难群众能迅速便捷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行业部门及时组织核实落实,实现群众“找政府”渠道通畅。自2021年7月上线运行以来,救助平台总访问量为1120.73万次,日均访问量为1.68万次,共收到群众申请46.62万件,已办结46.25万件,办结率达99.21%。

(三)持续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稳定消除风险。截至5月份,全省共识别监测对象25.25万户90.22万人,确保每户至少落实一项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已标注风险消除16.33万户61.68万人,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8.92万户28.54万人,均按照“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其中综合保障性措施8.3万户、占比93%,就业帮扶措施2.7万户、占比30.3%,健康帮扶措施4.3万户、占比48.2%,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措施2.02万户、占比22.6%,产业帮扶措施1.9万户、占比21.3%,公益性岗位保障1.6万户、占比17.9%,教育帮扶措施1.2万户、占比13.5%。

三、把一切为脱贫人口增收作为鲜明工作导向

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省乡村振兴局成立工作专班,突出抓实“人”和“业”的发展,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努力缩小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

(一)精准落实增收帮扶措施。2022年5月至6月,结合全省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按照“一户一方案、一定三年、逐年推动落实”的原则,推动县、乡、村和定点帮扶单位下沉到村户,逐户逐人盘点“家底资源、家庭人员、收入状况、发展需求、增收目标”,制定796.7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三年增收目标和计划。将原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调整完善为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实现对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变化、增收计划落实等情况精准分析、精准调度。

(二)不断巩固帮扶产业基础。一是强化产业体系建设。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行业部门,聚焦“1+10+3”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形成蔬菜、花卉、肉牛、咖啡、橡胶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成功创建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9个农业产业强镇,88个脱贫县中有13个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15个建设“一县一业”特色县,每个脱贫县有2到3个主导增收产业。二是加强资金投入保障,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144.29亿元,88个脱贫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产业比例达58.2%,涉农贷款余额14495.19亿元、同比增长14.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90亿元,贷款余额户数40.82万户。三是凝聚产业帮扶合力。充分发挥沪滇东西部协作“1+16+N”产业示范园区体系作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新增落地企业251家,到位投资85.51亿元,实施产业项目229个,共建产业园区80个,引导入园企业205家,援建帮扶车间31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15677人,上海销售云南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62.31亿元,达协议数的3倍。52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291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各类资金14亿多元,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4.8亿元。四是落实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围绕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2.86万个新型经营主体与163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建立了利益联结关系。2022年云南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3120元,占22%,增长21.5%。

(三)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坚持“稳规模、调结构、提技能”,牢牢扭住就业这一增收“牛鼻子”。稳规模,通过推进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以工代赈、乡村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等多种方式促进就业,全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保持在320万人以上,今年达到了348万人。调结构,根据调研分析,县外务工比县内务工月工资高1200元左右,省外务工比省内务工高2100元左右。积极抢抓春季就业“黄金期”,立足“早转、快转、多转”,深化省际劳务协作,协调推动协作省份开发更多优质岗位,加大岗位有效供给,强化岗位信息供需对接,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于脱贫劳动力较多或发展产业条件有限的乡镇、村组,鼓励和引导脱贫劳动力到省外、省内县外务工,充分发挥劳务工作站的作用,加强跟踪服务,确保输出劳动力就业有岗位、收入有保障、失业能转岗。提技能,把持证率、就业率和增收效果作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成效的“度量衡”。围绕培训、考证、就业、服务保障等环节,协同人社部门做好脱贫人口的培训政策宣传、订单定岗培训、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指导推介、岗位信息推送、转移就业组织等工作,精准对接需求,充分考虑市场、行业需求和脱贫人口能力水平,开展实作化、针对性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认定工作。积极挖掘本地能工巧匠、乡村手工艺人资源,组织认定一批乡村工匠,鼓励他们结合实际创办企业、领办特色产业。完善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提高至3000至5000元/人/年,鼓励更多新成长脱贫劳动力积极参加雨露计划,提升年轻脱贫劳动力的职业素质。将技能培训费用、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等优先纳入财政衔接资金予以保障。全省脱贫人口技能劳动力比例从2021年3.3%提升至2022年8.2%。2022年,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9409元、占脱贫人口收入的66.5%,增长16.4%。

(四)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潜能。省乡村振兴局积极探索建立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着力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摸清扶贫项目资产总规模3833.05亿元,已确权3788.6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50.24亿元,占6.53%;公益性资产2469.28亿元,占64.42%;到户类资产1113.53亿元,占29.05%。比如,全省建成并投产的1387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今年以来共发电3.37亿千瓦时,收益1.06亿元,为2012个帮扶村带来每年每村8至40万元的村集体稳定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促进了群众增收。

四、提升脱贫农户信息化能力、让数字化赋能产业振兴

(一)建立大数据中心、发挥数据效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建设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立了大数据基础数据库框架,搭建了空间基础数据库,导入国土“三调”、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区划定、农经权等数据;搭建了农业业务数据库,完成了农业农村资源一张图、产业一张图、基地一张图、双绑一张图等农业“一张图”系列开发;建立大数据管理支撑平台,建设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云南省10大名品管理平台等8个业务应用系统。

(二)持续推进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围绕高原特色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等重点产业,大力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定位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自2021年开始,省级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建设20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经过两年的持续建设打造,已逐步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大理州弥渡县春沐园数字农业示范园、曲靖市佳沃农业云平台、玉溪市通海县玫瑰鲜切花分拣管理平台3个案例被列入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组织编著的《2022年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汇编》。

(三)深入推动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建设扎实推进,截至2023年2月28日,全省制作悬挂“益农信息社”标识牌12761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村级信息员累计培训数量9.059万人次,累计发布信息5.706万条,依托益农信息社或平台便民服务累计人数87.43万人次,累计金额4.31亿元。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紧围绕缩小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重点帮扶县和一般县的发展差距,确保兜底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目标,突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场推进会明确的10项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实效。

(一)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持续完善“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的防返贫监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继续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平台”作用,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分析,倒逼问题整改,推进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持续精准、帮扶成效不断提升,确保实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产业振兴方面。深入实施“产业增收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继续推进每年支持建设20个左右的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典型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抓好东西部协作共建80个园区、重点县引入50家以上民营企业等重点任务,争取上海消费帮扶超过60亿元。大力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和乡村致富带头人,出台支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联农带农。

(三)稳岗就业方面。深入推进“就业增收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的落实。持续优化就业结构,深化省际劳务协作、政企劳务协作,增加优质岗位有效供给。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突出实训实作,开展精准分类培训,推进人人持证,着力提高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激发其内生发展动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促进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即就业。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作用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不低于上年度规模。打造劳务品牌,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有云南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劳务品牌,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扶贫资产方面。扎实开展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化解项目资产潜在风险,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加快建立健全资产确权、登记备案、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完善资产处置的审批条件和处置收入分配,合理优化处置制度。积极探索经营性资产市场化运营。

感谢你们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