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乡村振兴,讲小而美的云南故事》(第310号)涉及省乡村振兴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围绕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发展产业促增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撑,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落实。
(一)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16个州(市)逾期情况进行监测、提醒常态化,按照应贷尽贷的要求,督促各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022年新增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81.68亿元、贷款户数17.37万户。贷款余额187.57亿元、贷款余额户数40.63万户,贷款余额户数占建档立卡户数比重为26.7%。贷款金额、户数和余额位居全国第三。稳步开展重点帮扶县“富民贷”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富民贷”产品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1〕5号)要求,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富民贷”产品试点,支持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发展生产,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省已发放“富民贷”4919户4.63万元,投放居全国第5位。
(二)加强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光伏帮扶工作,加强对各地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资金拨付、运维管理的督促指导。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22年1月至9月,全省2012个有村级光伏电站的村的1387座电站共发电27326.4万千瓦时,光伏收益20494.8万元,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为村集体带来长期稳定收入。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及时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脱贫地区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助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配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2年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和《2022年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县域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一县一业”创建,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上报了禄劝县等10个重点帮扶县作为2022年度重点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按照《关于公布2022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和特色县名单的通知》要求,围绕优势特色重点农业产业,加大政策投入和资金扶持,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支持,精心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主导产业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文化业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一日游”等消费产品,推动农商文旅融合发展。2022年,遴选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7个、重点镇3个;世界旅游联盟2022年度“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储备名单2个;“四世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8条;“山水间的家”全国乡村探访类拍摄地6个。
(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今年,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产业增量提质增收一批、乡村旅游复苏增收一批、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增收一批、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增收一批、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增收一批、金融新增帮扶增收一批”等重点工作,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增加收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结合云南省实际,从联农带农的主体和对象、方式、对经营主体的支持、项目库经营性项目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深化联农带农成效。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增量提质增收一批、乡村旅游复苏增收一批、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增收一批、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增收一批、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增收一批、金融新增帮扶增收一批”重点任务,丰富产业发展内容,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产业发展成效,以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