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办: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翟建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落地的建议》(第631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加大对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逐县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年,下达57个重点县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77.43亿元、县均3.11亿元,其中27个国家重点县县均4.66亿元,高于31个脱贫县(非重点县)的县均0.96亿元。下达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5.69亿元、县均4.83亿元,其中27个国家重点县县均6.6亿元,高于31个脱贫县的县均2.57亿元。集中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
二、加强乡村人才培养。着力强化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以脱贫出列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为重点,通过给政策、给资金、给项目、跟踪培养、表彰奖励等措施,每个村每年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培训40万人,计划2023—2024年分别培训70万人,努力将技能劳动力占比提升至50%左右,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现全省脱贫人口年均增收4500元左右。发挥沪滇协作平台作用,深化“组团式”教育卫生帮扶,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及选派力度,组织骨干力量到上海参加培训交流、跟岗锻炼。发挥中央定点帮扶云南单位资源优势,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中央驻滇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加大教育、科技、卫生等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力度,持续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
三、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行行政村党组织“大岗位制”。1.47万个村(社区)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全覆盖率77%。建设“清廉村(居)”,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评比制、数字化等规范行政村运行。继续开展安宁、西畴、沧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成15923个覆盖州、县、乡、村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调解矛盾纠纷14.2万件、成功率97.8%。
四、强化考核评估。发挥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聚焦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制定《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细则》《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考核评价细则》、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等,推动以考促干,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强对州(市)、脱贫县、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管理,压紧压实责任。
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按照“123456”总体工作思路,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建设特色农业强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贡献。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法规处,李俊霖,0871-6555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