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一: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来源:大发体育平台:       2024-11-22 16:53:5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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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自2022年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拟用5年时间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在领导机制上统筹协调

2022年5月,印发《大发体育平台: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人〔2022〕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大发体育平台: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农人〔2022〕50号),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项目办,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协调推动项目落实。

(二)在培育管理上严格要求

1.公开招标优选培育机构。严格按照政府公开采购流程,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培育机构。2022年遴选确定云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云南开放大学,2023、2024年遴选确定中山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分别承担既定培育任务。

2.坚持标准严选学员。严格按照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明确的4项基本条件遴选学员,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县级推荐、省市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认真把好学员入口关。

3.强化督导督学。线上线下结合,加强跟班督学,召开工作推进会、考评会,强化实时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强对培育项目及资金使用监管,结合学员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在培育的方法形式上求实求新

1.强化跟踪指导。督促培育机构开展考察互访和一对一帮扶指导,根据学员从事的产业类型、自身需求和区域优势,为学员匹配导师,开展多轮多期互访、指导和帮扶,促进学员产业发展和带动能力提升。

2.搭建交流平台。鼓励支持学员组建发展“头雁”联盟、“头雁之家”,组织举办“头雁”交流回访暨农民田间学校2023年度“村晚”等活动,加强学员交流,促成学员、企业、省外市场相关信息、产品的对接和融合发展。

3.推动完善综合支持。制定联农带农奖补政策,激发“头雁”联农带农积极性;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与“头雁”项目相结合,积极利用好农户小额信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支持“头雁”发展壮大;为“头雁”配备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制定和技术服务。

(四)在培育的目标成效上持续强化

1.以考核评价促培育质效。认真开展总结分析和考核评价,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检验培育成效。依据评价指标对培育机构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考评,组织学员进行教学、管理、跟踪服务等方面满意度测评。

2.以“头雁”平台促云品出滇。以“头雁”学员为纽带,组织指导云茶、云花、云咖等“云品出滇”,开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推荐展销,推动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3.以“头雁”典型激励“群雁”发展。积极挖掘、宣传学员典型事迹,表扬奖励优秀学员,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培育,学员普遍反映在思想认识、发展思路、带动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实现自身发展壮大、技术迭代升级、生产经营规模扩大。1名学员获得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入选云南省科技特派员;1名学员荣获“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称号,并荣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2023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1名学员在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中获“大国农匠”称号;3名学员入选2023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1名学员在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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