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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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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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附件
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优质种源引进。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公牛站或种牛场,从省外或者国外引进种公牛的,每头按2万元补助,引进种牛胚胎的,每枚按1千元补助,引进国外同品种冻精的,每剂按50元补助。3种引进方式可同时申请补助,单个主体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昆明海关、省科技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良种推广。支持扩大短角牛、西门塔尔牛、云岭牛、文山高峰牛、槟榔江水牛等品种的良种覆盖面。对省内种公牛站从省内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地方牛资源种牛场引进种公牛的,每引进一头补贴2万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饲草料产业发展。对肉牛年末存栏15万头及以上且年新增肉牛存栏5%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500万元;对肉牛年末存栏10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且年新增肉牛存栏5%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300万元,对肉牛年末存栏10万头以下的,且年新增肉牛1万头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饲草料产业发展以及现代设施升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鼓励产业链延链。引导屠宰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生产,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完善冷却库、低温分割、冷链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对省内肉牛集中屠宰企业具有我省产地检疫证明且年屠宰量达到2000头以上的,按每头200元给予奖励,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在本省从事肉牛养殖或屠宰的企业拓展产业链,开发牛肉产品、打造产品品牌,对企业年上税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主体,按照上税额的20%补贴,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动物疫病净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节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对通过省级净化场评估的肉牛养殖场奖励30万元,通过国家级净化场或国家级无疫小区评估的肉牛养殖场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发展肉牛生产。每年支持一批县(市、区)实施养殖户及合作社肉牛提质增量项目,由项目实施县编制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照肉牛存栏量排序遴选20个县(市、区)实施项目,对辖区内能繁母牛存栏10头至50头的养殖户及合作社开展“见犊补母”补助,给予每头产犊母牛不高于800元的补助,每个县支持资金500万元。已在当地享受同样政策的养殖户及合作社不重复补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将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肉牛活体、肉牛养殖保险单、土地经营权纳入可接受抵质押品目录,探索开展相关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肉牛活体贷,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肉牛养殖保险、价格保险,降低养殖风险,对自主开展肉牛保险的县(市、区),在州、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险费不低于30%的基础上,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人民银行云南省支行、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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