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加强重金属高地质背景土壤识别与分类管治助推绿色农业发展的提案》(第0137号)涉及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重点产业做好品牌推介。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聚焦“1+10+3”重点产业,落实“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抓实“六项重点工作”,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7万亿元,农产品出口增长13.7%,规模居西部省区第1位,水果、蔬菜出口居全国第2、第4,咖啡、鲜切花、烟草出口全国第1。通过持续做好“云品”品牌推介和外销市场拓展,“云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把农业当作“芯片产业”打造的要求,抓紧谋划“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制定新一轮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持续抓深抓实“六项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动态调整。2019—2020年,按照《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规定,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完成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2年,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一轮动态调整。2024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环〔2024〕5号),组织开展第二轮动态调整。2025年,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技术指南的通知》(云环通〔2025〕10号)。目前,正在督促各州(市)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中,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动态调整,并将按程序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耕地分类管理。每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下达各州(市),督促各州(市)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推进安全利用措施和严格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合理制定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布局。在谋划“十五五”规划和新一轮三年行动中,我们将结合前期土壤污染企业调查、土壤重金属污染高背景值区域划定、土壤及农产品监测等工作,秉持科学稳慎的态度,合理制定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布局,有力助推绿色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安全利用措施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耕地污染防治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推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完成年度监测点位农产品样品检测评价,核算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三)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制定出台《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技术指南》,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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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湘云,0871-6565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