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大发体育平台:       2025-08-28 18:40:12 【字体:
【字体:

台盟云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化‘小田并大田’土地改革助力我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提案”(第0399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小田并大田”土地改革政策措施方面

(一)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自2020年起,我省先后开展了整村、整乡(镇)、整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组织昆明市晋宁区,迪庆州维西县、香格里拉市,普洱市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孟连县,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华坪县、宁蒗县、永胜县,楚雄州双柏县,怒江州兰坪县等14个县(市、区)开展整县试点工作。2025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批复昭通市镇雄县,曲靖市马龙区、沾益区,楚雄州永仁县开展省级整县试点。2022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制定《云南省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规则》,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签署规范的出租(转包)、入股合同,做好合同备案工作。2023年9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建立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分级审批制度,在维护好土地承包农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确保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渠道畅通。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流转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逐级做好流转合同上报、舆情管理、预警处置、问题整改、风险监控等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反馈及时、处置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机制。

(二)把握政策要点,稳慎探索土地细碎化治理路径。2023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组织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协调、组织服务等功能作用,合理分配收益,妥善化解矛盾,防范经营风险。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按照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土地二轮延包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路径。土地二轮延包方面,通过选强延包小组、精准摸底排查、细化延包方案,探索形成“三下三上”工作法,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广泛认可、操作性强的延包方案,探索出直接顺延、退出承包、重新发包3种路径,特殊问题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处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要求各地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土地流转政策要求,对现有流转合同应录尽录,建立健全流转政策制度,及时核实处置预警信息,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制度,防止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中的不当行为,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关于健全完善“小田并大田”土地改革政策落实机制方面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由于按照“好坏搭配、远近搭配”的原则进行土地分配,我省形成单个承包户承包土地面积不等、地块数量较多的情况,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探索解决当地土地细碎化治理的路径。一是引导农户在自愿互信的基础上,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地块过度分散、不利于集中流转、农机作业难、矛盾纠纷多、耕地撂荒等问题。如永胜县三川镇三友、中洲两个村委会以土地整理工程建设为契机,根据项目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事一议”的制度要求,通过规划修建田间沟路、张榜公示、制定零田并整规则、按签号顺序等程序将每户农户土地集中为1—2块,往昔面积狭小、地块零碎、四处分散的土地变成了少则3—5亩,多则6—9亩的大田、平田。二是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托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集中流转,破解土地细碎化问题。截至2023年底,我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为57.36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92.83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为359.6万亩。三是土地确股确权不确地模式,比如昆明市呈贡区万溪冲、刘家营社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四签两不准”(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和“四榜定案”(会议结果公示、确权登记颁证方案上榜公示、勘测结果上榜公示、《社区集体经济成员股权证》发证情况上榜公示)程序,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但不再拥有确切数量、四至清楚的承包地,而是获得由承包地资源等量化计算出的股权,通过拥有的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关于破解“小田并大田”土地改革的关键问题方面

中央出台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我省探索出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依法解决土地承包农户调整承包地诉求的三种路径。一是直接顺延。对承包经营权证信息无变动的农户,证书继续有效,在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页栏内印盖“此承包经营权证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字样,并加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专用章”印章。对承包地块、四至信息、在现有家庭进行分(合)户等信息有变动的农户承包地继续延包,换发新的证书。二是退出承包。对整户消亡、家庭内部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依法依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归集体。据此收回的承包地,地面附着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发包、积极探索返租农户或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对收回的承包地进行管理。三是重新发包。对于离婚妇女回原籍居住的情况,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首先确定其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依法收回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耕种,签署土地承包合同,有效防止了外嫁女两头空,依法保障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我省主要从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做好流转风险防范、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等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417.91万亩,签订流转合同215.43万份,50—100亩规模经营面积380.29万亩,100—300亩规模经营面积220.32万亩,300—500亩规模经营面积79.31万亩,500—1000亩规模经营面积93.89万亩,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60.1万亩。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群众意愿、基层组织能力等因素选强试点地区,加大指导力度,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稳慎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争取探索出更多适合解决我省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承包地细碎化治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大发体育平台: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锡松,0871-65652614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