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文号: 蚌房金〔2021〕1号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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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批准后一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家庭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且各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高校毕业生,老年人,残疾人,妇女,人才,特困家庭,农民 市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