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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文号:
蚌房金〔2021〕1号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优惠内容
序
号
实施
日期
优惠内容
服务
对象
服务
部门
办事咨询
1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批准后一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家庭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且各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高校毕业生,老年人,残疾人,妇女,人才,特困家庭,农民
市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