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2019年度蚌埠市市政府质量奖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文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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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蚌埠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蚌高管〔2018〕22号)第十六条,对获得2019年度蚌埠市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原蚌埠市市长质量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外资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