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创新举措开展律师行业群众满意度评议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2 16:0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今年4月,蚌埠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高品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精神,瞄准群众对律师服务评价不高这一靶点,经调研后,制定《蚌埠市2021年律师行业群众满意度评议工作方案》,在律师行业开展群众满意度评议工作。

在宣传发动上突出“告知”。委托人签署代理合同时,各律所对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准确登记,明确告知委托人案件结束时可以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供律师行业群众满意度评议表。

在群众评议上突出“独立”。各律所在门口或前台等显著位置设置评议箱,案件结束后委托人独立评议,然后将满意度评议表投进评议箱。律所工作人员定期取出委托人的评议表并进行列表登记。案件结束一个月后委托人仍未评议的,律所工作人员根据评议表内容对委托人进行电话回访,形成台账。

在不满意事项上突出“解决”。对于群众不满意的案件,律所及时告知办案律师,能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对于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共性问题,律所要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对委托人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律师,律所主任要对其通过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其进行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律所可以向蚌埠市律协进行报告。

在工作推进上突出“监管”。蚌埠市司法局将群众满意度评议工作纳入律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各律所每季度将评议台账报送至蚌埠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市律协将根据律所执业律师人数,抽取若干结案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形成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律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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