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环境隐患

发布日期:2020-11-27 08:57 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一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今年,组织开展了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机动车维修、工业固废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1份,查处蚌埠市龙子湖区云海机械加工厂、安徽仁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环境违法企业4家,罚款233000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固废法》。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利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大排查;结合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相关产废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坚决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控工作,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充分利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各产废企业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各类固体废物产量、流向、处置措施等,避免固体废物流失污染环境。

三是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按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防范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化工及涉水涉气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等有限空间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5家企业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主要危害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有效遏制了有限空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根据省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相关要求,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准和监管措施要求,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面梳理辖区内相关企业,筛选出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时进行动态监督。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过程中,将采取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对于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污染环境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环境问题。同时加强同各企业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宣传力度,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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