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5 14:30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71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标准的通知》(蚌人社发〔2020〕34号)文件 ,自2021年1月起大发体育平台(含三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为:一档655元/月,二档873元/月,三档1092元/月,四档1637元/月,五档2183元/月,六档2728元/月,七档3273元/月,若参保人申请也可选择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017.01元缴费,即604元/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共计216元/月(含大病救助19元/月)。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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