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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蚌埠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 编号:20240515001来信日期:2024-05-17查看答复
- 我要对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2201一家名为蚌埠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诉!该公司拟写霸王条约,欺诈消费者,强买强卖,希望能够通过监管局撤除霸王条约,并且解除在微信扣呗上免密扣款!该公司以宠物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75477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蚌乾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 编号:20240514001来信日期:2024-05-15查看答复
- 我要对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2201一家名为蚌埠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诉!该公司拟写霸王条约,欺诈消费者,强买强卖,本人要求发视频看宠物,一直用各种理由不给看,态度语气不好骂人要我交高额违约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75331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据不退款
- 编号:20240510001来信日期:2024-05-11查看答复
- 5月1日在蚌埠龙子湖区大学城方快照相馆照相,选择的十张套餐499,拍完觉得很不好看,但是店员说很好看什么的一顿夸,然后我们要先修图一张,几天后发过来了我没满意,想要改成109套餐的(就是只有一张照片,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74097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张公山金街口商贩恶意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停车位经营
- 编号:20240428002来信日期:2024-04-29查看答复
- 禹会区张公山金街口的公共停车位被商贩用桌椅板凳恶意占道,晚上利用公共车位和人行道占道经营,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个干净整洁的街道被搞的跟个垃圾站样。 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中关于市容环境、公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71700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蚌埠市光彩大市场世扬木门店踢脚线有偷量行为
- 编号:20240416001来信日期:2024-04-19查看答复
- 本人于3月24日在世扬木门店定下木质踢脚线,店家去新房测量报量48米,单价合38元一米,总计货款优惠后1800元,后店家安装完毕后发现现场存在2米左右废料及两根整料(约5米),经我方测量,房间内总计安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8176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财务公司欺诈消费者
- 编号:20240411001来信日期:2024-04-15查看答复
- 你好呀!我要对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2201一家名为蚌埠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诉!该公司拟写霸王条约,欺诈消费者,强买强卖,希望能够通过监管局撤除霸王条约,并且解除在微信扣呗上免密扣款!该公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6741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宠物公司欺诈消费者
- 编号:20240411002来信日期:2024-04-15查看答复
- 我要对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2201一家名为蚌埠天之缘萌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诉!该公司拟写霸王条约,欺诈消费者,强买强卖,希望能够通过监管局撤除霸王条约,并且解除在微信扣呗上免密扣款!该公司以宠物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6775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请尽快回复
- 编号:20240409001来信日期:2024-04-10查看答复
- 1.与某公司合作业务,该业务不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企业登记的业务范围),但是公司接了该业务,这种情况有没有违规? 2.某公司接了业务,收了钱,但是没有提供合作协议,请问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合作协议,或者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6161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投诉商家啊胖老厨龙虾与抖音达人违反广告法
- 编号:20240407001来信日期:2024-04-10查看答复
- 地址:蚌山区朝阳路朝阳新村-六村,商家为‘啊胖老厨龙虾’抖音店铺通过抖音平台的广告达人佩斯日记(刷脂版)发布推销商家团购的短视频,这些短视频完全没有任何‘广告’标记,看上去是宣传消费体验,但是都有团购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5878
- 【政民互动>部门信箱】 小菜园(南山路店)违规收取餐具费
- 编号:20240409002来信日期:2024-04-10查看答复
- 小菜园(南山路店)违规收取餐具费,9人用餐,收取共计9元餐具费用,沟通中商家称必须收取。针对餐具费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
- https://scj.bengbu.gov.cn/content/article/14076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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